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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广晚报】填报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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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06:03: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填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校广晚报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的填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填报系统位置。打开教务处网站主页,登陆“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点击右下方的“工作量填报”即可进入。

  2.基本信息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各教学单位需认真维护相关任课教师的基本信息,要求各项信息准确无误,最后课酬的计算以系统信息为准。部分信息填写说明如下:“所在单位”是指任课教师实际所在单位;“人员类别”是指在编、合同制、退休(校内)、外聘(校外)四类人员;“财务代码”是指工资条中四位职员代码。

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科科长管理本单位的任课教师基本信息。专兼职教师以谁聘任谁管理为原则,其基本信息由聘任单位的教学管理科科长负责填写。

  3.工作量填报。教学管理科科长进入“管理人员入口”登录后,点击“教师填报进程查询”,然后逐个点击“填报控制”栏中“放开”按钮,任课教师即可自行填报。

  任课教师工作量需自己填写,进入“任课教师入口”,输入汉字姓名和密码,点击提交即可。初始密码可在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科科长处查询。填报内容包括理论课和实践环节两部分。

  理论课工作量(含校通识选修课)填报可根据下发的《教学任务汇总表》,按课程总学时填报。含有实验课的课程,如果实验课为多批指导,请将第二批(含第二批)以后的实验指导工作量按规定表格填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所使用的《任课教师实验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可到教务处主页下载。如果课程实施过程中有变化,需在备注栏内注明。

  实习、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科科长填写基本信息,任课教师只需选择实践环节名称和本人所负责的学生人数即可。

  在线课程教师工作量按照校教字【2016】16号《华北科技学院在线课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的相关要求计算并填报。

  “新四课”实践环节工作量、“形势与政策”工作量按照“关于华北科技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务处通知2007-02)”以及“华北科技学院‘形势与政策’课实施方案(试行)(教务处通知2007-56)”文件精神,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统一计算(附计算清单)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核。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组织教师按教务处审核结果完成汇总工作量的网络填报。

  重修课(培训课)教学工作量遵照《关于填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培训课)教学工作量的通知》中要求执行,同时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凡未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各项教学活动需补贴的教学工作量必须提供经教务处、学校主管领导批复的文件复印件。

  安全培训部工作量、成人教育学院教学工作量、研究生工作量不在此填写,应报任务下达的主管部门审核。

  4. 必修课工作量计算按班级总人数计算:35人以下系数为1;36-44人系数为1.1;45-53人系数为1.2;54-62人系数为1.3;63-70人系数为1.4;71-88人系数为1.5;89-105人系数为1.6;106-122人系数为1.7;123 -140人系数为1.8;141-157人系数为1.9;158人以上系数为2.0。

  教师填报工作量时,上课班级总人数以网上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单中的人数为准。

  5.按照“谁聘任,谁管理”的原则,各教学单位在本院(部)范围内进行教学工作量的公示。教师工作量填报过程中出现的误报、错报、漏报等问题,由各教学单位负责。

  6.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教务科(1440)李楠老师联系;与实践实验教学工作量有关的问题请与实践教学科(5097)王红霞老师联系。

  各教学单位务必在2016年12月28日 (第17周周三)之前完成教学工作量网上填报、审核、公示,并将打印文件各教学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将实践教学工作量打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来源教务处


校对:尚晓羽 赵满俊 李田田
负责:罗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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